|
|
承揽关系的注意事项
|
发布时间:2019.12.16 来源: 浏览次数: |
⒈一般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承担的责任要高于一般的民事关系,所以如果是劳动关系,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伤,如果构成工伤就按照工伤程序以及工伤保险待遇要求赔偿。
⒉如果是劳务关系,提供劳务的一方在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受伤,双方根据自己的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责任。
⒊如果是承揽关系,承揽人在工作的时候受伤,定作人不承担责任,除非定作人对定作、指示、或者选任有过失的情况下,才承担赔偿责任。
|
下一条:劳务关系与承揽关系又应当如何区分呢?我是有顶限的,没有上一条了! |
|
|
|
|
上海中夏汇众(www.151i.cn) 咨询热线(TEL):17050170101 地址:上海市徐汇区上中路 |
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6 - 2021 上海中夏汇众 All Right Reserved. 您是第20621位访问者!
本站部分文字及图片来自于网络,如侵犯到您的权益,请及时通知我们,我们会马上删除!
|
|
|